继今年7月1号起,实施外环内黄标车的限行措施后,上海再推严管措施,市交通委昨天表示,10月1号开始,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不得在上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罚,采取对单位和责任人的“双罚制”。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市交通委道路运输处处长刘斌介绍,上海集装箱运输行业的黄标车年底将全部退出运营,长途运输行业还有五百辆左右黄标车也在加快淘汰工作。
今年10月1号起,对本市的黄标车不再发放道路运输证,对外省市黄标车不予驻沪备案,对已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黄标车不予通过2014年度年审。未参加或未通过2014年度年审的车辆名单及涉及企业,全市统一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在法律责任上,管理部门突出“最严”标准,扩大行为处罚的适用范围。市环保局污染物防治处副处长蔡智刚介绍,除了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都要处罚外,单位的违法信息还会进入上海征信系统。
如果是个人的话,对个人来说违法上道路行驶,按照公安部门的条例,可以罚两百,然后扣三分。对企业来说,根据大气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我们可以对企业继续实施行政处罚,比如说对企业实施1万到3万的经济处罚,可以双轨制实施。凡是列入环保处罚的,这些信息全部都列入征信系统。
据统计,外环内黄标车的限行措施7月1号实施后,截止目前,执法部门共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8千多起。另外,率先实施本市已投放纯电动、超级电容等各类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1700多辆,明年这一数字将超过3千辆,上海还在对200辆国三排放的公交车试点加装尾气颗粒物捕捉器,环保部门介绍,这一装置的颗粒物过滤效果达到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