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悲催了。不但在本市限行,到了外市恐怕也是寸步难行。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15日,黄标车闯入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市及顺德区的限行区,被电子眼抓拍到,一次处500元罚款,记3分。
这是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市和顺德区的公安、环保部门开展的一项异地黄标车闯限行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联合执法的是“电子眼”。
很明显,黄标车的限行范围从本市扩大到珠三角的主要城市及地区,活动空间将进一步受到挤压。再加上前不久东莞市出台的提高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政府部门正在引导黄标车所有人自愿报废、提前报废。广东省淘汰黄标车的目标是,2015年基本淘汰珠三角地区所有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的黄标车。
据统计,东莞市2011年淘汰黄标车7513辆,2012年淘汰10924辆,2013年淘汰22798辆,2014年1至5月淘汰10592辆,累计51827辆,要在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的任务很重。
四市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标准统一。如果同一辆黄标车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同一天多次闯限行区的,只对当天的第一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前期,4市的黄标车数据将共享,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收到省公安厅交管局下发的黄标车数据后,在1个工作日内导入电子警察执法系统。同时,各市增加电子警察布点,完善限行标志。
● 提醒:黄标车限行时间和区域
从今年11月1日开始,东莞黄标车限行进入第四阶段。在这个阶段,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时-18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环城路通行。
第五阶段限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时-18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各镇街中心区域通行。
2015年12月进入限行的第六阶段,全市限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即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时~20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通行。
为了解决黄标车闯入异地城市环保限行区难以处罚和监管的问题,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公布了联合执法试点方案。即日起至11月15日,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4市的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查禁黄标车,将建立统一的黄标车数据库,定时互换数据,更新数据库。
● 同一台车当日多次闯入只处罚一次
据东莞市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8月底之前,4市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对各自辖区内的黄标车的认定,并完成了数据共享,对电子抓拍设备的检修,以及限行标志的完善工作。9月份和10月份,将集中抓拍一批异地黄标车闯限行区的车辆,并进行处罚,收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累执法经验。
各个地区每天都要更新黄标车数据库,每周都要上报省环保厅,然后再通过省政府信息资源平台等途径实现数据共享。该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的处罚标准也实现了统一,闯限行区的黄标车一次处罚500元,扣3分。值得提醒广大黄标车主的是,对于同一台黄标车在本市区范围内同一天时间多次闯入限行区的违法行为,只按照当日第一次闯入行为处罚。
● 车主如有异议 15个工作日内给出调查结果
在试点方案中,我们注意到,如果车主对于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到交警部门反映。交警部门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信息、车主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函告到车辆所在地的环保部门进行核查。车籍所在地环保部门收到核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重新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复,同时抄送一份给交通违法当事人,函复中须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交警部门收到复函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并通知当事人。如果确实认定有误,须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违法记录。